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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8 |  [转帖]开黑车的“宁波芙蓉姐姐”状告查黑车的旧情人: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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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手稿说她作风腐败人品恶劣
开黑车的“宁波芙蓉姐姐”状告查黑车的旧情人
告侮辱诽谤外,索赔精神抚慰金一千万


□时报驻宁波记者 章绍龙
    时报讯 由于谢丽君频频在报纸和网上曝光,宁波一些人已将她称作“宁波芙蓉姐姐”,不过,她觉得自己和芙蓉姐姐没有可比性,惟一相同点就是“都有一颗勇敢的心”。
    近日,“宁波芙蓉姐姐”把曾有过亲密关系的男子陈某告上法庭,因为陈某把手稿贴上了网络,其中有对谢的不良评价。
    谢丽君认为,陈某侮辱诽谤了她,要求法院支持赔偿千万元精神抚慰金,判决陈某犯侮辱罪和诽谤罪。案件在慈溪法院不公开审理,没有作当庭宣判。
    33岁的谢丽君原本是个开黑车的女司机,现年43岁的陈某是慈溪稽查黑车的工作人员。因为黑车,两人相识并有了亲密关系。谢丽君说,前年12月,她遭到陈某和妻子的殴打,并受了轻微伤,这让她走上了她原本不愿意走的路,最后,她在网络上公开了和陈某有关的生活视频。
    这个事情在慈溪这个拥有百万人口的县级市里传播得沸沸扬扬,本地网络对两人展开无休止的讨论。那时,网络上的消息都来自谢丽君。
    去年3月份,一个名为allan的人在慈溪城市论坛贴出题为《对谢丽君陈××事件的说明资料》的帖子,公布了5张手稿,手稿没有署名。
    在由公证部门公证的网络下载的手稿上,记者看到,手稿罗列了十二条内容,内容大多是对谢丽君观点的反斥。
    手稿中,陈某认为,他中了谢丽君的“恶毒”计谋,称视频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的,谢以此视频对他进行敲诈,“她是一个非常有心计的,而且也是非常毒辣的,一个混迹于社会的女流氓”。
    在手稿里,陈某称,谢丽君还在学校门口威胁要杀害陈某的儿子,她“真是一个变态狂”,“真是个恶妇”。
    在“谢丽君是一个什么样人”的一章里,罗列了谢丽君和其他男人的不正当关系,认为其目的都是为了钱,并且总结说“谢丽君生活作风腐败,手段恶劣令人发指”,“装得可怜,真是狼子野心、披着羊皮的狼”,“人品极端恶劣,地地道道的女流氓”。
    自两人反目成仇后,谢丽君建了一个网络,要为妇女维权,于是发帖子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5张手稿就是她在发帖时看到的。
“在手稿里,把形容坏女人的字眼都用上了,可见陈某的恶毒。”谢丽君说,“这让我的人格受到了极大侮辱。”
    城市论坛的管理员allan说,他找到陈某,告诉陈某要将他的事情在网络上进行报道,次日,陈某将5张手稿交给allan,然后它们被贴到了网络上。
    谢丽君认为,手稿中的内容颠倒黑白、大肆捏造,污言秽语不堪入目,从上传到被删除,存在长达一年时间,有600多人阅读,而且这还不包括被链接和被转载。
    所以,谢丽君决定打这场刑事官司,她请求法院依法给陈某判刑。“陈某肆意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犯罪。”谢丽君说。
    法院受理案件后不久,谢丽君又一次来到法庭,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陈某赔偿一千万人民币。
    “陈某这一辈子都无法赚到一千万的,我提出这个赔偿请求的目的是表达我的心理受伤程度。”谢丽君这样解释。
    此前,谢丽君已经历过两起官司,都和陈某有关。她表示,父母的经济条件让她有能力走过这一切。
    案件在5日早上8点30分开庭,由于涉及隐私,法院没有公开审理,尽管谢丽君再三要求公开审理。
    陈某的答辩状称,他只是向论坛管理员al-lan提供了5张手稿,至于怎么公布到网络上的,和他无关。“材料中某些不文明语言,只是一种陈述,并没有公然散布的意愿,况且情节不严重”,“不足以认定被告人犯诽谤罪”。
    陈某认为,没有侮辱罪、诽谤罪,就没有了精神抚慰金赔偿,而且按司法解释,刑事案件中,精神抚慰金是得不到支持的。
    一个半小时后,庭审结束。原告和被告很平静地走出法庭,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原告律师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陈军认为,这个案件中,原告的胜算非常大,因为原告手头拥有足够的证据。
    被告的律师守口如瓶,也不愿意透露陈某的联系方法,他表示案件已经开庭审理,他们等待公平的结果。
网上出现五张手稿,表达了陈某观点
千万元索赔,是为“表达受伤程度”
陈某答辩说,手稿不是他公开到网上的

(转自青年时报)

 

事实情况如下:

本人曾经做过安利,自然自己也使用安利产品。因为想送人礼物也买过银行卡。然而在陈的手稿中却变成了我用色相勾引男人而骗得上述这些。为证明自己清白,此方面的证据我也已经向法院提交了。

关于视频方面的,我能说的首先是我家的摄像头装在特明显处。而本人手上现在保存着性  爱视频,一视频中有镜头显示陈在回家前走到电脑桌旁坐下,之后视频结束录制。此举动实际上是他到电脑旁去关的电脑。这如何能说我偷拍视频?他的手稿真实性大家也应该明白了一些吧!

关于他的小孩,我也曾视如己出,疼爱有加。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他儿子生日时我送他儿子一个一千多元好记星的事情?不知道他有没有忘记我独自带他儿子上宁波雅戈尔动物园玩的事情?不知道他有没有忘记我当初每天接他儿子去上学的事情?不知道他有没有忘记六月一号儿童节时,他儿子学校那天特别允许小孩带吃的,是他儿子告诉了我,是我买了好大一袋东西给他儿子并送他上学的事情?他的儿子我自认我已经真诚相待。然而在他的手稿中却把我说成了想杀他儿子的一个女人。我心好凉。

抓黑车方面的,他提交到法院的黑车被抓问讯笔录中,我发现笔录似乎有做假嫌疑。我记得我和那乘客是同一天同一地点做的笔录,然而在笔录中时间上却有了差异。笔录中右上页有很明显一条横,还2张多有此条横,相信做律师的应该也会想到我怀疑笔录做假不是胡乱猜想的。如今我也已经向法院提起要求到公管所调取原件的申请,虽然此证据和本案无关,我只为还自己清白。

陈提交的他被打口供中,很明显的写着经办他所报警案件的民警名字,两人均不是发贴的民警。发贴民警也已经出具书面文字证明他找陈时告诉陈他的身份是论坛管理员。在法庭上陈自己也承认了发贴民警找他后就告诉他,他如果有资料提交给民警,民警是要发到网上去的。第二天他就忙自己手写了五张亲笔稿件去给了民警,这稿件还真能向他所说的他是在提交破案线索?

另特别注明:

我现在也已经把所有案件中的证据资料(也包括陈方向法院提供的答辩状和相关证据资料)上传到了二奶维权网(http://www.xielijun.net)、中国女性维权网(http://xielijun.net)、(搜狐博客“性爱视频背后的真实故事”(http://xielijun001.blog.sohu.com/)上,此论坛上上传相关证据资料怕被删除。故告知大家以上三网址,欢迎关注并发评论。

事实胜与雄辩,狡辩难圆事实真相。愿法律还我公道,助我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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